在公证处做公证,公证费多少钱
法律主观:
一、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合同、协议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3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标的额5万元及以下部分,每件400元; 5万元以上—1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6%;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2%;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1%;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05%; 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标的额的0.02%; 1亿元以上部分,标的额的0.01%。如申请对该合同、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另按债务总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40万元及以下部分,每件400元;4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为01%;1000万元-1亿元部分,为0.03%;1亿元以上部分,为0.01%。出具执行证书,每件1000元。 2、证明收养关系:每件 1000元。 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受益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受益额的2%,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1000万元部分,为1.5%;1000-5000万元部分,为受益额的1.0%;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涉及房地产的,申请人不能提供充分依据证明现行受益额的,受益额参照当地房产、国土部门制定的基准房价、基准地价确定;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委托评估确定。 4、 办理遗嘱公证 ,每件800元。
法律客观: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制定和调整公证服务费标准以公证处提供公证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根据办理公证事项所需人数、时间以及公证服务的复杂程度,并考虑申请人的承受能力确定。
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公证服务实行计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按标的比例收费;
第三条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计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