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和检察院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监察委与检察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在依法反腐败的过程中,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

针对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对于证据不足、犯罪行为较轻,或者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征求监察机关意见并报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内容,二审稿删去了“征求监察机关意见”的表述。

莫纪宏认为,监察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对于监察委移送的案件,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委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体现了对检察机关权力的尊重,也体现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扩展资料

两者区别:

1、首先,查处手段不同。纪检委立案查处叫“双规”或“两规”。既在规定时间规定地方交待问题。我的双规解释是最准确的,有很多人对双规有多种解释方式,除了这个,其它全错。因为我是向纪委学得。一般双规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时间/1、

另外,双规所交待的问题可以是犯罪线索,也可以是违纪行为。比如说,一名党员,在旅游期间烧香拜佛,如果是检察院,这种事是想管也管不了的,但是纪检委可以管,因为他违纪了。

2、检察院的立案查处就是立案。他必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没有党的授权,无法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但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纪检委查办案件后发现有违法行为必须通过检察院重新立案侦查才能定罪。

3、综合以上,纪检委处理案件比较全面,可以是违法案件,也可以是作风问题,但没有司法权力,既可以开除一个人党籍和公职,却不能让他伏法。检察院处理案件范围比较窄,而且只能处理违法问题,但只要是检察院进入,基本就算进入到司法程序中,虽然不能开除一个人的党籍,但却能让违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参考资料:

南昌铁路局-监察委与纪委、检察院有何不同?

参考资料:

中青在线-监察委与检察院是什么关系?——监察法草案二审稿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