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招聘方案?

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满足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根据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人员需求情况,经区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计划表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如有特殊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需于报到前取得;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6.具有较高的学科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经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23年1月12日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缴费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管理岗主要测试应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技岗主要测试应考人员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及会计专业知识水平。

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等相关事宜通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等信息。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递补

当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况形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同时将群发短信或直接联系考生。

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网站技术

招聘岗位

招聘监督电话:022-6911629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

2023年1月12月

附件:《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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