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岁少年杀害10岁堂妹:他还小,请千万别放过他

01.

4月18日,安徽郎溪县警方发布了通告,前几日失踪的10岁女孩的尸体在灌木丛中被发现,且生前疑似受到侵害。

经警方调查与审讯,这次杀人案的凶手,竟然是被害者的13岁堂兄。

有知情人曾言,该女孩性格十分老实听话,其母常年在外工作不在家,案发前女孩的奶奶外出采茶,她则被留在家里独自上网课,凶案就在这期间发生。

正因为这个男孩的一时冲动,或许也不是“冲动”而是蓄谋已久,毁了一个少女的生命,毁了一个家庭的未来。

不能想象也不敢想象,她在生命结束前曾多么绝望与挣扎,让自己凋零的竟是自幼相识的血缘堂兄。

而年龄与血缘,并未唤醒凶手的良知与善意。

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在那个少年奸杀他的堂妹以后,竟然淡定的骑着电动车闲逛。这样的残忍的手段与对生命漠视的态度,还有他浅薄的法律意识,更让我们感觉不寒而栗。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这种惨剧竟然常在世间上演。

在不久前的几个月,也曾在大连出现过与此相似的案例。

也是一名的少年奸杀了11岁的女孩,杀人以后也一样不以为意的在同学群里镇静如常的聊天。

而那名男孩为杀人所付出的代价,不是偿命,而是由政府收容教养3年。

收养期限过后,他们的犯罪记录仅予以封存,不负任何刑事责任,还给他们保留着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可被害者却永远的离开世界了,她们本来可以拥有大把的甚至无限光明美好的青春与未来,但是她们拥有未来的权利却被永久剥夺了,且没有人为此付出些许代价。

我们不禁发问,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

是保护了施害的恶人,还是保护了无辜的孩子。

02.

在前不久有关校园暴力主题的电影《少年的你》中,出现过这样的情节:

女主过失杀人后,男主说服女主自己替她顶罪时曾说:

“我还没有成年,不会被判得太重。”

如此讽刺。

多少犯罪的孩子只因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可以有恃无恐的行恶,深知“犯罪要趁早”,而作恶后还会得到社会的谅解:“他还小,他还是个孩子,放过他吧”

孩子一直只是天真善良的象征,而非行凶作恶。

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在杀人后无所顾虑,很难想象他在褪去了童年的稚气以后能做出什么事情。

仅仅收容教育3年,很难改变他肆意妄为的习惯与视人命为草芥的本性。

《亲爱的弗洛伊德》一书中说: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03.

在最初听闻这残忍悲痛的新闻时,一个很令人惊愕的作案细节就是,女童生前疑似被未成年犯案者性侵害。

如今儿童的早熟程度,早就不可想象。

据调查与研究,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界限早在1979年被确定下来的。

有一著名律师曾说:“当时14周岁儿童与现如今的14周岁孩子的认知,时代背景,知识途径,早熟程度等未成年人可以获取的资讯,都是天壤之别。”

而正是这发达的网络与爆炸的资讯,才是让儿童不再纯洁稚嫩的根源。

在e时代的今天,孩子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不免需要用到手机或是电脑来更快的了解世界。接触过网络的人均知,每一次打开网页的瞬间,都会碰见一些不经操作者允许而由电脑后台自动跳出的弹窗广告以及磁力网络链接。

正是这些广告为了吸引阅读者的眼球,总有一些具有“流氓性”的大尺度画面,涉黄涉暴。

这些不良的网络广告,蚕食着未成年人尚未形成的人生观。孩童们所产生的正常的猎奇心理使他们有意识的去模仿所见的画面,严重的就会导致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从而引发一件件未成年低龄化暴力性犯罪的惨案。

04.

网络只是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外在理由,深究此类事件的根源,则是源于家庭教育。

据了解,在大连十四岁男童犯案后,曾有学生家长披露一些细节:

在校园内部,该男孩常常猥亵其同班女性同学,而当这些被猥亵女童的家长约谈该男童家长时,男童家长说:“你们别诬陷我儿子,我儿子才多大,他不是这样的人。”

此后再无下文,男童父母并没有对此不良行为施予管教,只是任由他继续为非作歹。

正是这种对恶性心理萌芽的包庇,才造成了这些少年恶魔的“奸杀不眨眼”。

常常看见网友的吐槽这样说:

有亲戚带“熊孩子”来家里做客,“熊孩子”把我的名牌口红都弄断了,还把梳妆台全都画坏了。

而此时该网友忍不住和亲戚吐槽时,亲戚总会说:“他还小,你让着他点呗。”

没有道歉,没有赔偿,不原谅反倒成了自己的错误。

小孩子不懂事,会破坏东西是正常的,但是家长一定要有道歉和应尽的赔偿,让孩子明白做了坏事是要有代价的。

这样才会让孩子形成正确的三观。

倘若在小的时候不给人树立尊重他人财产的观念,他就会养成肆意妄为的习惯,长大后也不会有尊重他人人权和生命权的观念。

而这样的孩子一旦没把握住形成是非观的时间,他的习惯便很难再改。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家长不可以包庇和原谅孩童的恶习,社会亦是。

05.

《未成年人保护法》原是给孩子们一个绝佳的成长环境,别让它护错了人。

犯罪作恶的心理从来都与年龄无关,无论老少,恶魔终是恶魔,也一定要被法律严惩。

他还小,但他没有犯罪的特权。

他还小,请千万别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