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和帐单有什么区别?
“帐单”与“账单”的区别仅在于它们的书写不同,而两者在这里的内在含义却都是一样的。不论使用哪一个字,都不会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任何的疑义和偏差。所以,大可不必一定要去区分出哪一个更加的规范(当然,如果从政府的规定加以认定的,那么,无疑是“账”字更“规范”)。再者说,单从文字纯粹使用上说,文字只是一种语音符号而已,如果撇开历史文化的因素,它们的书写并无是非对错之分。或许,“帐”与“账”的并存更能体现汉字的特色吧。
企业对账单中对方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单,这种对账单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公司在收货确认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员的签字,系对方公司的认可已经收到货物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凭证可以作为追讨货款的直接有效证据。对账单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效力:有效地证明了交易关系的存在,有效地证明了双方责任关系的存在。对账单要具有法律效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名并盖有公司公章;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名并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名。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如下: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一份经过相对方有效确认或者部分确认的对账单相当于欠条。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好做好相关的细节工作。在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对方认可收到货物的加盖对方公司法人公章的书面凭证后,可以向对方主张支付相应货物的价款,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当事人一方可以持该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
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如某个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客户之间一份对帐单,仅盖有公司财务章,无客户签字,无公司法人,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人员签字。这样的对账单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