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代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有效吗
关键点在于儿子是否提前知情且同意或是否有授权代理行为,若儿子提前知情并同意,承认父亲的代理行为,证明儿子委托父亲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否则该签订行为无效,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原则上房屋买卖合同可由他人代签,但前提是必须办理公证手续,代签人持有委托授权书。房屋买卖合同是确定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是重要的法律文书,也是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若购房人(即代签人)起诉法院主张确认合同效力并继续履行,且出示被代签人知情并同意购入房屋的相关证据,得到法院认可,则该代签行为不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有效。
本案中出现父亲代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看儿子是否提前知情并同意,若知情且同意,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出示公证委托书即可认定该合同有效;若属于儿子非知情或知情不同意的情况,出现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机构提出要求合同有效性作出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