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标准制定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制订药品质量标准应遵循下述原则:

1.从药物的安全有效性来考虑 要从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和均一性四方面来考虑。

2.从杂质的生理作用和危害性来考虑 药物的安全性,一方面是由药物本身不良反应造成的,另一方面可能是由引入的杂质所造成的。因此,在制订药品质量标准时,除药物安全有效外,首先应考虑杂质的生理作用和危害性。

3.从生产实际水平考虑 药物中的杂质应越少越好,若要全部除尽,势必增加过多的工艺过程与设备,从而增加成本,而且生产实际水平也不可能达到绝对纯净的要求。故为便于药品的生产制备、贮存及降低成本,在不影响药物疗效和人体健康的前提下,对药品中某些杂质允许在一定限量内存在。

4.从制剂的特点和临床应用的特点考虑 药品质量标准的制订还应考虑制剂和临床应用的特点,如原料药比制剂的纯度要求严格,注射剂和内服制剂比外用药要求严格等。

5.从检测技术来考虑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技术、新仪器在药品生产和分析检验中的不断应用,我国药品检测技术日益提高。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百二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第一百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第一百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二)组织制订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三)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

(四)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

(五)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

(七)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八)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九)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十一)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十二)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

(十三)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

(十四)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十五)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