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骑摩托车撞到人,通过法律途径该怎么处理?

1、在出了事故之后,无论大小,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而逃离现场,应该立即开启警示灯,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及时避让,再根据伤者的情况是否需要拨打120。

另外,还需要拨打110和保险公司的电话,以说明情况。留在现场,在等待的时间里,可以给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2、不垫付。在交警来了之后,警察蜀黍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若要扣车,那就要配合处理了。而在伤者送到医院之后,你不用主动垫付医药费。

当然了,要是于心不忍,可以进行垫付,不过医药收据要收好,以防保险公司不报销。

3、事发之后的15个工作日,可以直接去相关的交警大队拿验车报告去提车。

提车的时候注意了,你是不用给停车场任何费用的,因为根据相关法规,验车和停车是不需要给钱的,国家有专门的财政用于这一块。

4、拿到车之后,若车辆需要修,那就拿着事故现场单去维修店进行维修。

5、在事故判决出来之后,根据双方的责任进行理赔处理。如果责任在你,那就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伤员医疗费,如果责任不在你,那可以不用支付多余的医疗费。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若对方要求支付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千万不要私下答应,因为交警在对事故进行认定的时候,对于这些费用有一个当地标准,若是给多了,保险是不会给报销的。

以上的情况都是走法律程序,在涉及到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想要私了一定要谨慎,即使签了协议,也难保对方不会反悔。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最好走法律程序。

扩展资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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