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等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的根本性准则。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1、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对于所有的犯罪人,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是指根据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即罪轻刑轻,罪重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条 任务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犯罪。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