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案件查询编码有没有事

没事。

1、收到案件查询码的情况下,一般是法院已经立案。你可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该庭申请即可查询。

2、案件号是司法审判机关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为了更好的统计查询,责任到人及受理案件的数量和结案情况等而排列的编码顺序,一般只能在法院内部做到高效率的查询、统计等内容,还可以根据案号查出那个法院审理,判决内容等情况,但是不能够查出在哪里服刑。

现在很多人民检察院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检察院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公安局有发短信告诉你案件编号代表目前有案件已经立案,公安局会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然后分配的案件号码。案件编号的编号代码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同一案件,在各个阶段,各种法律文书的编号也是不统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