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徽私自可以买卖吗?违法吗?国徽的使用有什么规定吗?谢谢解答
中国国徽不得随意制作、使用,更不得私自贩卖。私自买卖国徽是违法的。国徽使用规定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公章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会议场所应该使用国徽,具体如下: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3、中央军事委员会;
4、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5、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6、外交部;
7、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悬挂国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下列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1、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
3、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4、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国徽法》第六条 下列机构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
(四)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第十条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广告;
(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私人庆吊活动;
(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