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贬损费,法院会支持吗? 应该在哪里鉴定?和车辆折旧费是一个概念吗?
法院会支持,但目前汽车贬损的鉴定还很不规范,汽车贬损费缺乏明确的鉴定标准和操作规范。
跟车辆折旧费不是一个概念,折旧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车辆贬损费是车辆在事故中受损后经过修复,在外观上达到了“恢复原状”的效果,但受损后在性能等方面肯定都会受到影响产生的费用。
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第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扩展资料:
2012年7月,陈冬将自己的一辆价值70多万元的汽车,送到一家位于雨花台区的4S店保养。在他送去保养的第二天,4S店的员工将车开出店面测试,竟和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这辆本只是来“没病防病”的车,瞬间成了“伤员”,直到2012年年底,他才将修好的车领回家。
后经认定,大客车承担事故全责任。车是修好了,陈冬心里憋屈,这车买的时间也不算长,这车经历了这么一场事故,价值估计也要贬低许多。于是,前段时间,他将4S店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在车子维修期间,他一直租车,这笔钱对方也要付。
庭审前,经陈冬申请,法院委托一家鉴定机构为这辆车的贬值损失做了评估,报告显示,因这场事故,这辆车在修理后仍存在车辆贬值损失6万多元。庭审中,4S店方面表示,由于客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陈冬车的贬值损失也应该由客车车主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既然陈冬已经将车子交给4S店保养,双方就已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4S店没有按期将车交给他,已构成违约,况且陈冬也确实有车辆贬值和其他损失,4S店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6万多元的贬损费,法院表示认可,而陈冬因为车子在修而造成的租车费,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租车花费为两万多元。法院认为,是向客车车主还是向4S店索赔,是陈冬的诉讼权利。最终,法院一审判决,4S店一次性赔偿陈冬的车辆贬损费和租车费,***计近9万元。
人民网-车子保养时撞了 南京4S店判赔6万多元"贬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