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三十六条对时间要求不一样,为何法律对同一规定有两种说法?

1、解释:《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虽然同是时间的规则,但第三十六条是对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是对休息时间的规定,二者规定不同正常。

2、附:《劳动法》

(1)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劳动法

(1)劳动法(labour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2)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