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子女赡养老人赡养费分配
多个子女赡养老人,赡养费分配情况如下: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这项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或者转让。即使孩子多,每个孩子也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根据子女间的约定来进行赡养。子女可以给老人生活费,生活费应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老人的需求,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定。子女收入达到低保线的,视为该子女无力提供赡养费,可以在精神方面尽心。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