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

法律分析:《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律师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涉诉案件相关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由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 第二条 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可在起诉、审理、执行阶段提出。再审审查阶段不适用律师调查令。起诉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应限于与管辖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审理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执行完毕前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应限于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