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包括4个方面?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包括:立法、法律实施、法律监督、法律解释环节。

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

2、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

3、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4、法律解释分为狭义说和广义说。狭义说是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

扩展资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宪法是制定法律和完善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任何立法活动都应当遵循宪法的要求,在宪法范围内进行。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维护宪法的权威。要充分认识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发挥宪法的统领作用。涉及法律变动的改革与决策,必须符合宪法原则,在宪法上找到依据。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必须在体系上做文章。应遵循法治规律,围绕宪法构建法律体系。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形成一个上下有序、前后衔接、内部和谐、外部规范的法律规范体系。

人民网—人民日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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