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律师阅卷的一般方法的是

属于律师阅卷的一般方法的是查阅案卷法。

查阅案卷是律师阅卷最常用的方法,是律师接触案件、了解案情的最普遍的渠道。律师阅卷,接待人员应对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进行审核并登记。对不具有执业律师资格和存在执业禁止情形的,不予办理阅卷事宜。

经审核手续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案管中心应根据律师申请,对已制作电子卷宗的案件,提供电子卷宗供其查阅。案管中心对无法提供电子卷宗的案件,应当向律师说明情况,并及时联系公诉部门,约定查阅纸质卷宗的时间。

律师阅卷,应当在律师阅卷室进行。律师需要打印、复制案卷材料的。应当向案管中心提出申请。律师阅卷过程中,不得拷贝电子卷宗材料;不得将纸质卷宗材料原件带离阅卷场所;不得对卷宗进行增删、涂改。对造成卷宗材料毁损、缺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律师阅卷结束后,应填写《律师查阅、摘抄缓铅、复制卷宗材料记录清单》,由律师和接待人扰辩好员签字确认。律师不得泄露在阅卷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对于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阅卷场所应当保持安静的卫生,不得大声喧哗。诉讼代理人、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由案管中心转送公诉部门办理。公诉部门作出书面许可决定后,阅卷工作按照本规定执行。

关于律师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

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划分,律师可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