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速度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包括挂车、货运人力车、畜力车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