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处罚的金额是多少

当场处罚的金额是50到200元。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当场收缴罚款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是指当事人确有违法事实,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实清楚、充分。违法事实没有查清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2、有法定依据。是指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3、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是,罚款和警告。并且,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还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幅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