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福利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可以分为法定福利与补充福利。
法定福利亦称基本福利,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发生的福利项目。
职工福利是企业为职工举办的集体福利以及建立的某些补助和补贴。
其目的在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便利职工生产和生活,解决职工生活的特殊困难。
职工享受集体福利待遇的高低,并不取决于职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而是根据职工的实际需要与生活困难程度,以及社会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的经营成果来决定。
特点是:只要企业建立并存在,就有义务、有责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福利项目和支付标准支付,不受企业所有制性质、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响。
法定福利包括:
1、 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法定节假日。
3、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如婚丧假工资、探亲假工资。
4、工资性津贴,包括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费、书报费等。
5、工资总额外补贴项目,如冬季取暖补贴。
补充福利是指在国家法定的基本福利之外,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
比如工作餐、工作服、团体保险等。
这些福利的多少、标准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受企业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响。
此类福利可以分以下两种:
一是全员性福利。即全体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如工作餐、节日礼物、健康体检等。
二是特殊群体福利。这是供特殊群体享用的福利,能享受这些待遇的人员通常是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企业核心人员,其福利项目可以包括住房、汽车等项目。
福利类型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社会性等特点。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我国过去称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的类型包括国家强制性失业保险、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失业补助制度、综合性失业保险制度等。
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国家立法规定并强制实施的、在人们生病或受伤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具有与劳动者的关系最为密切、和其他人身保险相互交织、存在独特的第三方付费制、享受待遇与缴费水平不是正相关等特点。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工伤保险制度有三条实施原则,即无过失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缴费的原则。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暂时中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对于保证生育女职工和婴儿的身体健康,促进优生优育;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含义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推行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它实质上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是归属职工个人所有的、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保障性资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