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哪有公证处

1、河北省廊坊市光明公证处

办证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6号

联系电话:?0316-21175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包括法定上班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6月1日至8月31日)

2、河北省廊坊市正大公证处

公证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万达广场C座写字楼308室

联系方式:0316-21174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

扩展资料:

办理公证须知

公证简介

我国《公证法》第2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我国《公证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公证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证明效力、执行效力和法定公证效力:

1.证明效力。《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证明的除外”。

2.执行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7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3.法定公证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8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公证业务范围

公证法第11条、12规定:(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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