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私自聘请私人担任村级出纳、报账员,是否合法?
第三十五条 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行为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予以纠正,并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拖延换届选举超过三个月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举行换届选举。
第三十七条 村民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你们的书记,没有经过招聘,这是不个合法的.所以你们有权向上级机关反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