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吃到异物按法律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一是保护现场。最好消费的餐具、餐品都能保持原样,从发现问题的那刻开始就不要再打动,消费者应留在现场等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来;

二是固定证据。即拍摄视频或照片。这点要在第一点完成的基础上做,因为消费者自己拍摄的视频或照片更多的是作为参考。拍照时不止要拍有异物的食品,还要把餐厅的logo、大环境都拍上,可多拍几张。

三是保留、索要单据。首先就是点菜的单据,这个消费者最好及时保存;其次,无论双方是否协商成功、协商方案如何,消费者都应索取一定的消费单据,这样可以保证就餐后身体出现不良反应,涉事餐馆不会矢口否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