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怎么办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的方式维权:
1、申请调解;
2、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3、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疫情期间企业不发工资的解决途径为:如果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发工资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手上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是可以通过之前的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及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企业停工是有工资发放的。停工第一个月正常发放工资,第二个月开始发放生活费,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1月份的工资应按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2月份及以后的工资,如发工资的时间在延迟复工期内,因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推迟发放合理。如果确实因为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在复工后及时发放的,可以与工会或职代会或员工大会协商推迟发放,但注意不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确规定是不可超过30日。至于工资是否能只发部分,应与所有员工协商来确定。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国家规定?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综上所述,关于企业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上的几种方式维权,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对员工发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