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辛普森为什么自首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起曾经轰动全美的案件始末:1994年6月12日深夜,位于洛杉矶的一栋豪宅里犬吠声不止,这引起了周围邻居的注意,于是他们就决定前往查看。

图为辛普森和妮可

当邻居们推开虚掩的房门后却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横陈于地板上,被利刃割断的喉咙外翻着,不时地有鲜血汩汩流出。两名死者分别是妮可-辛普森和朗-高德曼。

后经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妮可-辛普森正是著名橄榄球运动员O-J-辛普森前妻,而另一名死者高德曼则是当地一家意大利餐馆的服务生。

随后,警方首先去了妮可前夫辛普森的住宅,他们在辛普森那里发现了一些可疑地迹象:停在门口的福特牌野马汽车上染有血迹、在其后院还找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除了这些物证以外,警方还获得了两名人证证言。

图为本案的两名死者

首先是案发时睡在客房的基图,他是妮可的朋友。他告诉警方当时客房外动静十分大,像地震一样,但他由于害怕始终没敢出去。另一名证人则是辛普森预约好的出租车司机。

他告诉警方,辛普森提前预约了他的车要去机场,当他晚上十点左右赶到辛普森住所按门铃时却始终无人回应,直到快十一点时,司机看见一名高大的黑人从外面跑进屋,随后当他再按门铃时辛普森出来了,他告诉司机自己睡着了没听见。紧接着就坐车去了机场并飞往芝加哥。

图为庭审现场的辛普森

毫无疑问,许多证言证据都将嫌疑指向妮可前夫辛普森。而当时身外芝加哥的辛普森接到妮可的死讯后也很快就赶回了加利福尼亚。回到加州的辛普森单独同警方谈了一个多小时并走出了警察局。而对于自己手上的伤,辛普森的解释是妻子的死讯让他悲痛难控打碎镜子所致!

几天的调查后警方认为辛普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辛普森也准备自首!但就在自首前夕却放了鸽子。于是洛杉矶警方决定对辛普森实施逮捕: 直升机、警车全部出动,几小时后终于发现了辛普森驾驶的车辆。而此时的辛普森却持枪以自杀相威胁,无奈警方只能"护送"其回家。到家后辛普森与警方在车内展开长达数小时的谈判,直到晚上才放下枪走出车外接受逮捕。

就在美国人以为本案随着辛普森的被逮捕可以结束时,审判结果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辛普森被宣布无罪释放!此时观看这场审判直播的有总统克林顿、国务卿贝克,据统计,全美约有一亿四千万人观看或收听了这场审判。

至于辛普森最终被判无罪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检方提供的证据存在诸多漏洞或不足,并不能百分之百的证明辛普森就是杀人犯。比如现场血迹样本受污染干扰了DNA结果、带血的手套辛普森戴不进去、作案时间等等……而这个判决也最大化的体现了美国司法体系中"疑罪从无"的理念,也就是说一个证据如果不能百分之百的确认案犯嫌疑,哪怕是百分之九十九也不能作为证据。正所谓"宁纵勿枉"。

在许多美国人看来,辛普森案虽然做到了法律上的公正,但想让人们从情理上相信他无辜却很难做到。时至今日,美国法律仍然坚持疑罪从无的标准,而当年的辛普森案只是如同一块扔进湖中的石头,瞬间的波澜之后仍将归于平静!

我是军武最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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