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支付令是什么意思

一般是指,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强制令是人民法院按照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法院强制执行支付令的具体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