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箱黄箱蓝箱政策

法律分析:为消除农业国内支持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WTO《农业协议》将国内支持措施分为 “绿箱”措施、“黄箱”措施和“蓝箱”措施三类,以及微量支持措施与“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绿箱措施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生产不会产生或仅有微小的扭曲影响,成员方无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政府一般性服务,如研究、病虫害防治、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检验、市场促销、基础设施服务等;由于粮食安全原因的公***存储所需费用;与生产不挂钩的直接收入支持;国内粮食援助;农业结构调整援助,如生产者退休计划,资源休作项目及投资援助;作物保险与收入安全计划;自然灾害救济;环境或储备计划;区域援助计划下的直接支付。“绿箱政策”不在削减范围。黄箱措施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包括对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的补贴,对农产品营销贷款的补贴等。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成员方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种植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某些有补贴的贷款计划。协议要求各成员用综合支持量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综合支持量必须涵盖1986-1988年平均水平,并从1995年开始,在6年内发达国家成员逐步削减20%,发展中国家成员10年内削减13%,最不发达国家不需要削减。蓝箱措施是指一些与生产限制计划相联系的直接支付的“黄箱措施”支持,被称为“蓝箱”的特殊措施,可得到免除减让。但其条件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按固定面积或者产量提供的补贴;根据基期生产水平85%以下所提供的补贴;按牲口的固定头数所提供的补贴。

法律依据:《农业协议》 第六条 (一)每一成员减让表第四部分所含国内支持削减承诺应适用于其所有有利于农业生产者的国内支持措施,但按照本条及本协议附件2所列标准无须削减的国内措施除外。这些承诺以综合支持总量和“年度和最终承诺水平”表示。(二)依照《中期审评协议》,政府直接或间接鼓励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援助措施属于发展中国家成员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农业可普遍获得的投资补贴和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低收入或资源贫乏生产者可普遍获得的农业投入补贴,免除其他情况下本应对此类措施适用的国内支持削减承诺。发展中国家成员为鼓励以生产多样化为途径停止种植非法麻醉作物而给予生产者的国内支持同样免除削减承诺。符合本款标准的国内支持不需包括在一成员现行综合支持总量的计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