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期限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对于商业预付卡式会员卡,记名的不设有效期,不记名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合同中有第七条规定会期是会员卡有效期限,即开卡日期与截止日期之间的期限,第12条规定,会员在入会当日起算的90天内含开始使用该会员卡,但未按本协议约定开卡日期使用的,须在第一次使用时至本俱乐部填写会籍时间变更表,为该会员会员卡具体使用期限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