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一半合理吗
(2010-02-08 16:04:16) 有一次,跟朋友聊天,说到一些女子利用自身姿色嫁给富豪,然后离婚,竟然可以分得富豪一半身家。我觉得这样的法律设计很没有道理。朋友大概是对富豪没有什么好感,批评我没事给富豪瞎操心。的确,这些有钱人阔了娶个美女做娇妻,离婚了分她一半家产和我这等小老百姓何干?但是看到一个没花半文钱只凭着美色就能从富豪手里分到人家半副身家,你觉得公平和正义吗?虽然法律是讲求正义和公正的。我也一向对法律有这样的期待。但是具体到婚姻法规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心里总觉得法律就失去了正义和公平。 据说说我们的法律是源自我们自己的革命历史和革命理论,但是实际上我们的很多法律原则还是从西方来的。西方毕竟是法制社会,法律制度很发达完善。因此很多人会以为,凡是西方的法律原则和法条是很先进的。但是我却不这么看。记得前年讨论许霆案的时候,有人举了日本的法规,说相同的案子发生在日本,许霆是铁定算犯罪要坐牢的,然后以此论证许霆就是犯罪。其实真的从法理来说,如果日本人这么做,只能说明他们判决类似许霆案子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原则就是扯淡。我觉得虽然西方的很多东西很好,但是不能迷信他们。即使是在法律原则和法条上,虽然我们不如他们。他们的有些东西我就觉得不是那么公允和公正。比如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上。 西方人以前也是和传统中国一样不尊重妇女的。19世纪以来,妇女的政治地位才逐渐得到提高。因此,西方的法律上规定了妇女享有和男人同等的权利。据说是因为西方妇女好多不工作,在家照顾孩子,因此如果他们的夫妻离婚,法律就特别照顾女人,财产分一半。(如果是在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形下,这样做还可以理解。) 这种法律观念也渗入到中国的婚姻法中来了。如果大家贫富都差不多,这样做问题也不大。但是如果男女之间贫富差距悬殊,那就会造成一种现象:女人利用自己的美色,嫁给有钱的男人,不多久就离婚,这样女人等于空手套白狼,无本万利啊。这种现象已经好多了,因此许多有姿色的女子不是想着怎么自己努力奋斗,而是琢磨着如何吊金龟婿,过上好的生活,即使以后离了也能平白得到一大笔财产。嫁给有钱老公的想法以前的女人也有,但是以前的女人虽然入了豪门,还得想方设法保持自己的地位,免得一不小心被休掉啥也没有了。而现在的女人根本不必担心休不休,谁怕谁,离了还得到大笔钱。这种法律我看是大大的助涨了现在的女子不劳而获的心理。对于社会伦理起着很坏的破坏作用。 离婚了为什么要分一半财产给女人?有一种说法是:女人给男人给家庭做了贡献,她牺牲了自己的青春,离婚对其不公,因此男人要补偿,所以财产必须分一半给她。那她的这种贡献怎么算?以其老公的财产收入来计算?可是,她在她老公的财产收入里是做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吗?只不过是照看孩子、管理家务而已,这些找个保姆不同样可以吗?而且价钱更便宜。难道是她给男人提供了性?值这么多钱?如果是性的话,和妓女有什么差别?是情感?情感也好论钱卖?那么那些从开始就没有感情的婚姻又怎么算?为了保障离婚妇女今后的生活?在有社会保障的前提下,有必要给她这么多吗? 所以我委实找不出离婚了有钱一方要给另一方一半财产的理由。说实在的,这样的法律原则并没有起到保护婚姻、保护妇女,维护公平公正的作用,反而是大大的激发了那些不劳而获的女子的贪婪之心,鼓励了向钱看的社会不良心理。 因此,我觉得应该对婚姻法规中,离婚财产男女平分的规定应该改改。对于双方经济地位差不多的情况下,可以酌情适用财产平分的原则。对于双方财产悬殊的情况下,应该规定:钱少的一方获得的财产不能高于中等收入者平均年收入线到钱多的一方的年收入之间的中间线。对于给予钱少一方的财产还应做严格的支出限制,这样,或许可以减少些利用姿色谋取钱财者的贪婪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