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部门有哪些
我国法律部门有哪些如下:
实体法律部门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原则方面的法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国家标志象征方面的法律,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商法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等原则。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监督的法律规范,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遵循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公正公开、有效监督等原则,既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旨在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遵循公平和谐与国家适度干预原则,国家和社会积极履行责任,对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其他需要扶助的特殊人群的权益提供要的,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