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赠予过户新规

法律分析:1、是否限购:赠与直系亲属(成都仅限父母和子女)不限购,非直系亲属限购。

2、赠与流程:

(1)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营业税、个税免征;

3)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2)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