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证有效期多久

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在台湾停留的时间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15天,单次有效。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签注有效期6个月,在台湾听力时间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15天,并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目前开放台湾自由行的城市有多少?

目前仅限以下36个城市户籍游客方可申请台湾自由行入台证:北京、上海、厦门、天津、重庆、成都、南京、杭州、广州、深圳、福州、济南、西安、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泉州、太原、漳州、温州、哈尔滨、大连、烟台、贵阳、无锡、南昌、中山。

东莞居民如何办理入台证?

1、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定居、居留、探亲、访友、旅游、就学、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企业经贸交流活动。(注:目前东莞没有赴台个人游签注。)

2、我市常住户口居民以及在我市工作并暂住的非常住户口人员,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以下简称“应邀赴台”)

办理入台证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五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4、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