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对方同意吗
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
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是基于夫妻关系是否破裂无法恢复等因素来决定。如果一方坚持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情感状况、是否有***同生活的基础等因素。
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一方坚持离婚时,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3、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的,受害方请求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
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确实不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另一方又无过错的,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5、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确保离婚后双方权益的合理安排。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法院将根据夫妻关系是否存在不可恢复的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考虑双方的情感状态和***同生活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