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1下女儿欠账母亲应该还吗?

应该

父母没有必要偿还,但也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女儿是成年人,则其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所负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父母不需要替她偿还。

2、但是如果女儿为未成年人,则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能就需要替女儿偿还债务。

对于孩子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要看孩子是不是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若孩子已经成年,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父母没有义务偿还。若孩子未成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有义务帮孩子偿还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债,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偿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同理,父母的债孩子也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如果这个成年欠债的孩子已经去世,父母不继承孩子的遗产,就没有偿还孩子债务的义务;若父母继承孩子的遗产,那么孩子欠下的债务父母有义务偿还,但赔偿的数额是在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也就是说,用孩子的全部遗产仍不能全部清偿,剩下的债务可以拒绝偿还。

我国的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财产之后,同时继承了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债务,根据债务的相对性原理,继承人只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综上所述,不管是“父”或“子”都没有义务去无休止地“替”对方还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__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__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