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改变房屋外立面?我有没有权利换掉阳台门?
商品房外立面不可以改动。
业主对房屋专有部分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有和***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业主对其住宅专有部分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其可以任意处分其专有部分。但该专有部分毕竟与同一建筑物上其他业主的专有部分有密切关系,具有***同的利益,因此,业主就其专有部分的使用、收益、处分不得危及整个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权利。例如,就专有部分的改良、使用,足以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时,不得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