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人才补贴政策2021本科

法律分析:第一类对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企业(含园区引进的央企国企,但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除外)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新落户(2018年1月1日后引进)优质民办医院学校全职引进的人才,研究院所和律师事务所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卫生医疗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新引进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四大类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上年度综合实力前20强建筑优势企业给予其在虞实际工作并符合学历等条件人才不超过10个名额享受安家补贴。“双一流”高校根据教育部公布名录认定。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高级技师每年补贴3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全日制紧缺专业专科(高职)生、技师每年补贴1.5万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5年,并对到区内工业百强企业(每年年初公布的名单)工作人才的补贴标准按学历、技能层次分别上浮20%。非紧缺专业全日制专科高职生按6000元标准享受安家补贴,补助时间3年。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及高技能人才生活津贴按原政策参照执行。

第二类对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和国有集体企业(含社保省统筹但劳动合同、工资和个税在上虞单位),定向招录的县乡机关选调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5万元,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全日制专科(高职)生每年补贴6000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3年。

第三类对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其他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标准为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3年。以上享受对象均为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新引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