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了,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一、被强制执行了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1、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方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方法:

(1)以请求法院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2)若除此之外,还不足偿还债务的,被执行人应继续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人应及时关注被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只要已发现有相关的合法财产,及时向执行法院进行反映,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强制执行如何被终止

要终止强制执行首先要提交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再由法院进行审查,认定申请理由是否成立。

相关法律中的条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