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强奸未满14周岁的女孩女孩自愿家长起诉要坐几年牢?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不是对方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并且奸淫幼女的行为属于强奸罪中情节恶劣的行为,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会从重处罚,量刑在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思想和行为都还没有成熟,所以在法律上是着重保护的,即使是自愿也构成强奸罪。

法律分析

况且犯罪者没有自愿报案的行为,而是被家长起诉,这种情况人民法院量刑是加重的,基本都是五年以上。即使男方也是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只要满了十四周岁就要负相关的刑事责任。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例外,如果在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时,是女方谎报了年纪或者隐瞒了年纪,也就是说男方并不知道女方未满十四周岁,男方主观上并没有想要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那法院在审判时是会从轻量刑的。在之前还有过因为女方谎报年龄,声称已经成年,男方主观上不知道对方为幼女,所以男方不构成犯罪的案例。但这是因为该案件的女方长相比较成熟,无法从外形推断出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法律中,明知道对方为幼女包括三种情形:应当知道、明确知道和可能知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