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癌症可以离婚吗
配偶有癌症可以离婚,具体如下:
1、法律并没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间离婚。所以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话,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2、如果一方患病、又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话,另一方应当在财产上予以帮助。实践中,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患病一方的生活、治疗问题,法院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
考虑到配偶的身体状况,尽量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对方要是坚决不同意离婚,鉴于对方癌症,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夫妻之间有在生活上相互照料的扶养义务,法院判不离的可能很大,那么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