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带走公司客户资料,但没有签过合同,这样违法吗

离职后带走公司客户资料,但没有签过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律分析

商业秘密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侵犯商业秘密是要受到处罚的,严重的会构成犯罪。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出现了多种所有制形式,有些企业不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开拓市场,与其他企业开展竞争,而是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如利用有些企业中存在工资、住房等方面的问题,采取以高薪聘请,解决住房等手段,将技术人员挖走,同时将企业的技术诀窍、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一起带走。严重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侵犯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工艺流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