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小区摔伤物业要担责吗

业主在小区摔伤物业会担一定的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尽职尽责履行管理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导致业主遭受人身损害,物业公司应当赔偿业主损失。但是,并不是业主在小区内摔倒了,物业公司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且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就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担责。

一、物业管理责任与权利

物业管理公司要履行的义务有:

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②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当然,履行一定的义务,也有一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有:

①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二、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分类

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有多种分类,包括: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等。按法律责任的内容不同,一般分为民事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四类。违宪法律责任不在物业管理法律责任范围。各种法律责任可以单独发生,也可能与其他法律责任同时发生,换言之,一种违法行为不一定只承担一种法律责任,许多场合,违法行为人要承担两种以上法律责任,即出现所谓法律责任复合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