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自由的关系
法对自由具有保障作用。追求自由自由必然是人类固有的本性。人类历史就是不断实现自由的过程。自由在社会中的实现过程始终离不开规则,无规则则无自由。在法是社会主要规则的时代,自由需要通过法和在法律的范围内来实现。
第一,法律以自由为目的。具体说:①法律规范系为确认和保障自由而设立;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系为实现自由而设定;③法律制定和实施应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以自由为核心;法律的实施必须以自由为宗旨,法律的保护或打击、奖励或制裁都应以自由为依归。
第二,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首先,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免受侵犯的需要;其次,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不被滥用的需要;再次,法律保障自由是宪法的使命,是其它法律、法规的重要追求。法律保障自由的重要机制,是把自由法律化为权利,使之成为“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自由权)。
第三,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自由不是无限的,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自由,必然是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因为每个人形式这种自由总是与其它人的自由相冲突。洛克指出:“自由并非人人爱怎么样就可怎样的那种自由,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如意行动”。自由是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并不是任何人的任性。在现代社会,作为权利之自由,它的范围由法律确定,并以法律准则为准绳。法律确定自由范围的方式包括:(1)确定基本自由;(2)确定自由的量度;(3)法律确定自由的边际。
第四,法律保证自由的实现。自由无法实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法律保证自由实现的方式也是多方面的。(1)为解决自由与其它价值的张力和冲突提供法律准则。自由不是社会唯一价值,其它的社会价值还有秩序、安全、平等、正义等。它们构成了一个社会价值体系,许多价值本身就是法律直接追求的目标。自由与其它各种价值之间难免存在张力或冲突。为此,法律平衡这些价值准则之间的关系,以解决它们之间的冲突。(2)法律解决自由之间的冲突,确保自由的***同实现。自由与自由之间可能因彼此之间的相互冲突而难以实现,法律为自由间的冲突的解决提供解决机制。如公民的游行示威自由与公民的正常生活自由之间就会产生冲突。(3)法律为自由的享有者提供实现自由的法律方式、方法。凡是法律没有规定实现方式、方法的自由,只要行使中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可。凡是法律规定了实现方式、方法的自由,其行使就得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进行。(4)法律以防止自由被滥用的方式来保障自由的存在和实现。自由一旦被某个或某些主体滥用,其它主体的自由就会受到伤害。任何自由都是以无害于他人,无害于其它自由为前提条件的。自有要求个人在形式自由权利时要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将责任与自由连接起来,以防止自由的滥用。(5)法律防止对于自由的破坏和妨碍,以保障自由。对于自由的破坏和妨碍的最大力量是不当运行的权力。法律首先就应当是约束权力的,尤其是法治之中的法律,约束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包括防止权力对于自由的破坏和妨碍,是法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使命。法律保障自由的一个重要的表现即为法律对于各种破坏和妨碍自由的违法犯罪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