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法治主义的内在逻辑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在对律法的实施角度来说和现代的法律很相似,强调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但是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在于,韩非子的法是为君王一个人服务的,强调除君王之外所有人的义务,但是没有权利;君王除了权利而外,没有义务。这样就发展出了一种独特的观点:人们之间不可以有情义,因为这影响检举;人民不应该有娱乐,这影响种地;人民不应该有财富,因为这会偷懒,而且稍有施舍就会感恩戴德;人民不应该有思想,因为这会影响服从。所以要弱民,才能让所有人全心全意为君王服务。(弱民的观点商鞅就提出来了)
而现代的法律是明确规定了所有人的义务和权利的,而且至少从法律上说,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人与人是平等的。公民为自己的利益奋斗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