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