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办法 公安部

印章管理办法是指公安机关为了规范印章的制作、使用和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一、印章制作与备案

印章的制作应当遵循公安部的相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制作。制作过程中,需确保印章的内容、形状、尺寸等符合规定要求,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和备案。未经备案的印章不得使用。

二、印章使用与保管

使用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被盗或滥用。在使用印章时,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印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件或资料,应当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三、印章更换与销毁

当印章因损坏、磨损或单位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更换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换,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对于不再使用的印章,应当进行销毁处理,确保印章不会被滥用或冒用。

四、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负责对印章的制作、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私自制作、使用未备案印章或滥用印章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

印章管理办法是公安机关为了规范印章的制作、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在印章的制作、使用、更换和销毁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规定,确保印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印章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法律依据: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规定:

为了规范印章的制作、使用和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负责印章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印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

制作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制作印章应当符合规定的尺寸、形状、字体等要求,并经过公安机关审核和备案。

《印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

使用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被盗或滥用。使用印章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印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印章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