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主观: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遵循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遵循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主观: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遵循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遵循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