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3电子版事故认定书

12123电子版事故认定书”是我国公安交管部门为便利群众,推动交通管理数字化而推出的一项服务。该电子版事故认定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作为官方认定的依据。

一、获取电子版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的官方平台,如“交管12123”手机APP,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直接申请获取电子版事故认定书。此过程无需额外提供纸质材料,简化了传统纸质认定书的获取流程。

二、电子版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电子版事故认定书与纸质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电子数据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场景中,电子版事故认定书可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使用。

三、使用注意事项

在使用电子版事故认定书时,需确保其完整、真实且未经篡改。若发生争议,当事人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的官方平台查验认定书的真伪。此外,为防止信息泄露,建议在使用电子版认定书时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在非官方或未加密的网络环境中传输。

综上所述:12123电子版事故认定书是我国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便捷服务,与纸质版认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通过官方平台获取并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及确保认定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条规定: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视频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