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立案标准
软暴力一般指的是语言暴力,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分析
具备以下特征的行为通常就涉嫌 软暴力: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软暴力也是一种精神暴力,行为人从一些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隐私等方法,向他人施加压力,致他人心理上受到伤害,但肉体上没有伤害的痕迹,这种施加精神上的暴力对被害人的伤害往往更难痊愈。因此,这种通过实施使他人心理上遭受严重伤害的行为,是符合刑法中的威胁他人实施交易罪的犯罪构成,和恐吓他人的情节,因此软暴力是可以参照以上的罪名进行立案定罪。公民遭受到被软暴力追讨债务的,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如果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