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前科青春期男孩的心理教育的咨询

中学生违法行为的心理分析及其对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项全球性的问题,且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各国都有专家研究相应的措施和对策。我国也于1999年6月28日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问题予以了相当程度的重视。上海地区在控制青少年犯罪率,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存在不少的隐患。除社会上那些腐朽、丑恶的现象对青少年的毒害外,青少年的不健康心理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大隐患。由于受到社会、家庭、学校中的负面影响,有相当部分的青少年产生了或轻或重的心理问题,其中部分青少年因为心理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疏通,在某些因素的诱发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迅速成长发展的重要年龄阶段,因此,研究在校中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使青少年身心健康地成长是很有意义的。

一、中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中学生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具有它本身的特点,其中暴力型约占46%,财产型约占41%,淫欲型约占10%。中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为:

1.行为主体的团伙性。中学生为了寻求某种心理寄托或满足某种非份欲望,通常由几人或更多的人组成某个团伙而进行违法犯罪。这种违法犯罪团伙,一般来说,组织过程比较简单,往往是临时的、比较松散的,其解体形式更为简单,具有随意性,有的甚至会因为一句话发生争吵而反目成仇。

2.行为动机的单一性。大多数违法犯罪的中学生只有一个动机,追求一个目的。有的是为获取财产而进行盗窃,有的是为了报复而行凶。

3.行为过程的突发性。大多数违法犯罪的中学生,事先并无明确的侵害目标,无明确的行动方向,受到某一事态的强烈刺激后,遂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4.行为手段的残忍性。违法犯罪的中学生处于易冲动的年龄段,法律意识淡薄,有时甚至为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为泄私愤不计后果。

二、目前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分析

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主要为爱慕虚荣、寻求刺激、焦虑逆反、抗挫能力差。

1.中学生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心理尚未成熟,在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如暑期有3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十六七岁的女孩A某,因一言不和,A某就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3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授意下还遭到了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上述案例突显了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离异,曾混入社会后又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称王称霸,惹是生非。3位受害女生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到舞厅寻求刺激,自我保护意识差,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

2.中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在偶发事件中,他们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例如某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太,他开始表现不错,即送老太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太的丈夫逼他再增赔一倍的赔偿费。该学生的父母是盲人,经济拮据,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己灌醉,之后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

3.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仅凭自己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所有劝告都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爱慕虚荣,容易受骗上当。如某一高一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于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并逃学。该男青年把她带到表哥家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元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两人即逃离出外挥霍游玩。被抓回来后,男青年推说自己有前科,要女生顶罪。审判时,男青年把全部责任推到该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而改判。

4.棍棒教育造成了孩子较强的逆反心理。有的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不了解孩子想什么,只一味地要求他们做什么,只有目标和压力,没有沟通,没有***同语言,造成孩子对外的“闭锁性”,内心丧失自信心,容易产生对抗心理,以至失控,而后失足。如少年犯B某原是某中学的初中生,成绩较好,但由于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仍受到父亲多次训斥。B某在一次受到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了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某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而犯罪。某种程度上说,父亲的“一记耳光”把他打入了监狱。

5.现在中小学校园周围又出现“恶少”现象,这种在中学生周围欺负他人,劫取钱财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屡有出现。为数不少的中小学生被“恶少”侵袭,更多的学生惟恐日后遇上“恶少”的纠缠和欺负而心有余悸。“恶少”往往是一些不能完成学业的流生,或是厌学、逃学的在籍生,平时十分无聊,以强欺弱、以大欺小,往往存在着追求刺激的心理,用别人的痛苦换取自己的快乐。

在中学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都将会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中学生存在着生理发育迅速,心理发展明显滞后的现象。随着身体外形的迅速变化和生活能力的增强、活动领域的扩大,他们产生了强烈的成人感和独立意识,但在生活上和认识水平上还需要家长、教师的帮助和指导,呈现出独立愿望与依赖习惯并存的现象;性机能的成熟又使其在心理上与家长、老师产生一定的距离感,既希望被理解,又不愿受人干预,这就形成了青年前期闭锁与开放的矛盾心理。在这个时期里,他们还会遭遇强烈的求知欲望和缺乏艰苦劳动意志而形成的欲望与意志薄弱的矛盾等。多种矛盾交织,使其心理状态很不平衡,加之青春期神经系统的兴奋性,就使得他们的心理发展明显地带有不稳定、多变化和动荡的特点。在这个期间,他们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此时如果遭遇挫折得不到及时的抚慰,心理的郁闷得不到排解,往往会发生意外。许多“问题学生”的形成是一个“问题”逐步积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三、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造成中学生心理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家庭因素

目前家庭教育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家长教育观念陈旧,对孩子期望值过高,孩子压力过重,导致青少年学生产生心理障碍;忽视非智力因素,劳动教育观点尤其差;父母双方教育方式不一致,或者以施加压力为主,忽视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甚至歧视打骂孩子;父母离异,孩子得不到温暖,精神受压抑,时常被孤独和恐惧所困扰等。很明显,有相当多的家长把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和附属物,教育方式专制,对孩子要求过高,控制过严,忽视了孩子的生理、心理发育,扼杀了孩子的个性差异,严重影响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

2.学校因素

由于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部分学校教育重知识灌输,轻能力训练;重智力、分数,轻情感、意志,一直没有把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来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相当数量的学生虽然考分很高,但在心理素质方面却不合格,表现为心胸狭窄、意志薄弱,挫折耐受力、自制能力、自理能力以及劳动观念等都很缺乏,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日益突出。而部分学生则因学习不好而受到老师的忽视甚至歧视,造成自卑、焦虑的心理,甚至表现为厌学、逃学等“破罐破摔”的行为。据对中学生心理卫生状况调查发现,2961名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中,13.76%的初中生和18.79%的高中生存在较严重的心理卫生问题。

3.社会因素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社会上改革开放的滚滚浪潮中也泛起一些沉渣,一些不良的现象正无孔不入地侵蚀青少年一代,如影视文化中出现的一些不宜青少年入目的镜头,“地摊文化”,娱乐业中的舞厅、酒吧、游戏房等一些不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吸引了许多意志薄弱、自控能力差的学生,一些不法商人惟利是图的做法,用黄、赌、毒的危害侵蚀了青少年,致使他们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因此,如何加强执法力度,增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和防御能力,维护和保障青少年利益,这些都是重要的问题。

四、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

鉴于以上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预防中学生犯罪的对策有以下几条:

1.遵循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规律,搞好家庭教育

中学生正处于由少年长成青年的关键时期,遭遇“心理断乳期”和“性饥渴期”这两个重要阶段,他们最容易产生感情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这就需要父母理解其日益强烈的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发展需求,科学地引导并热情地关怀其成长,给其讲授必要的生理卫生和心理卫生知识,用亲情和爱心去抚慰其失衡动荡的心态,使其获得心理安全感,克服心理上的挫折感。尤其对残缺家庭的孩子和残废孩子,学校和社会更应关心其成长。在残缺尤其是离异家庭中,多种不利的因素往往会严重影响子女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在无休止的争吵及令人烦恼窒息的环境中生活的青少年,心理上会产生严重的挫折感,个性发育会扭曲和变态,从而导致性格孤僻、粗野、忧郁、倔强,而内心又蕴含着羞耻感和自卑感。那些被思想道德水平低下的继父或继母虐待甚至蹂躏的子女,其悲伤和痛苦之状况可想而知。而残疾的孩子,则有更多的心理创伤和自卑感。学校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对这些孩子予以关爱,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鼓励他们自强、自爱,必要时可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教育这些特殊孩子,必须遵循扬长补短的原则,教育他们增强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懂得自尊、自强、自立,重视对他们意志和毅力的磨炼。同时,又要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实行专制,或把孩子推向社会。对失足青少年,家长必须伸出挽救的双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耐心、诚恳、仁至义尽,这样才能使他们遭受严重挫折的心灵得以转化、复苏。

2.学校要加强德育意识,以人为本,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说:“关心儿童的健康,是教育者的重要的工作。”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素质训练。

要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在教师中大力提倡“教书育人”的思想,公正地对待每个学生,关心特殊学生,提倡“因材施教”、“发展个性”,让教师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桎梏中走出来,做素质教育的探索者。学校对教师的考核要全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理想、信念、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设一个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环境,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学校可开设挫折教育课程或讲座,让学生了解挫折情境、挫折认知、挫折反应、挫折防御、挫折疏导和挫折咨询等有关挫折的基本知识,提高挫折意识,自觉地增强应付挫折的能力。加强“五自”精神的培养,即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使他们懂得保护自己,学会独立自主地解决问题,了解法律法规,维护自我利益,机智勇敢地处置各种困难和危险,培养自信、自我调控和自我约束能力。

学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机构,帮助青少年处理好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困惑。比如改进学习方法,科学用脑,提高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正确评价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掌握人际交往的技巧和艺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科学地、严肃地对待性问题,正确处理恋爱与学习、与友谊、与失恋等问题,以及在遇到重大挫折时,学会运用积极的防卫机制和自我心理调节方法,避免或减轻心理创伤。

3.加强社会教育,形成教育网络

一个民族的希望在于它充满活力的一代青少年,一个民族的骄傲在于层出不穷的杰出人才。我们的时代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热切地呼唤人才,我们的国家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一批又一批坚定的爱国者,更加需要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百折不挠、万难不屈的创业者。英国哲学家洛克说:“教育上的错误比别的错误更不可轻犯。”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社会的立法、执法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整治学生校外环境。对无证摊贩及一切不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要严格管理和控制。

社区各街道、村委会对所在区域的在校学生,要及时了解,尤其是对家庭特殊的孩子,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帮教,并做好家长的工作,使教育形成合力。在寒、暑假,或双休日,社区内可开设丰富多彩,有益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教育活动。学校可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的作用,向社区青少年开放,与社区相结合,为青少年提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场地,使青少年能进行各种有益的活动,如球类、棋类活动,读书活动,或开设各种辅导讲座等。

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有机结合,全方位地进行教育并形成网络,对于疏导中学生的不良心理状态,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将是一个有力的措施。

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欠下巨额赌债三中学生走上杀人路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自治区团委青少年权益部的有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目前青少年维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全社会都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当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学校、家长,他们很难寻求其他的帮助渠道;当他们遇到难题时,也无法找到值得信任的咨询部门。今后应该加强各类青少年援助中心的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犯罪缘由发人深省

在记者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当记者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学校、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学校则存在着教书与育人相脱节的问题。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尤其是法制教育。有的学校区别对待学生,对学习成绩不好或纪律差的学生放松管理,甚至歧视,从而使一部分学生走上“低分-厌学-辍学-离家-犯罪”的恶性轨道。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我区现有未成年人185.46万,占全区总人口的32.45%%。显而易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对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到这一点,需要你、我、他都伸出双手,帮助“蓓蕾”们在花季中找准方向,把握未来,绚丽地盛开在灿烂的阳光下。银川晚报记者李慧娟

“爸爸、妈妈都管得挺严的,可只管我的学习成绩。学校、老师都讲法律知识,自己就是听不进去,平常老觉得妈妈真烦,太爱唠叨,我还顶嘴。”

“怎么想起用打架解决问题的?”

“电视、录像里就这样,挺牛的。”

“在这儿的情况怎么样?”

“管教挺照顾我,只是当时没想到被警察一叫走就带到看守所来了。头一个月我天天都哭,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我盼着法院快点开庭,一到那时我就能见到我妈妈了……在家什么都是妈妈照顾我,现在多厚的棉衣都得自己洗。”

“现在最想什么,最想出去吗?”

露露的回答我没想到———

“不,我知道我的问题挺严重的。我对不起我们欺负的那个同学。我只特想见我妈妈,从被警察带走后就没见到妈妈。四个月了,我想和她说说话,求妈妈原谅我。我怕……妈妈不要我了,以后我一定听爸爸妈妈的每一句话。”

燕子生长在知识分子的家庭里,也可能正是这个原因,燕子的学习成绩是全年级的第三名,是学校公认的学习尖子;露露的父母则一个是厂长,一个是经理。露露不光学习好,还是班里的班长。两个孩子的***同点是家长、学校都绝对不相信她们会犯罪。然而,触犯刑律的偏偏就是这两个“好学生”。

掩面深思,青少年犯罪的问题全社会一直十分关注,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未成年人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的比例逐步上升。据统计,九十年代中期的发案率是八十年代的八倍。一提起少年犯,不少人会与单亲家庭、双差生联系起来,没有家庭的温暖,没接受良好的教育,都是导致犯罪的原因。确实,1995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在未成年作案成员中这种人群占绝对数量。于是,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的重点自然的放在了“易感染部位”,老师、家长总是对相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更注重管理。但笔者从燕子、露露两个违法犯罪青少年身上惊讶地发现,类似这种家庭温暖,条件优越,学习努力,功课优秀的好学生触犯刑律的事早就不是新闻了。几年时间,这种或功课名列前茅或担任学生干部的“好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情况大有形成一种趋势的可能。也可能正是平时的优秀表现,使家长、老师往往不能接受他们犯罪的事实。有位三好学生的父亲得知儿子因盗窃被捕后,不顾儿子在法庭上对自己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的现实,拼命找审判人员信誓旦旦地说一定是公安机关抓错人了,肯定是儿子被吓坏了胡说八道。

燕子和露露的学校、老师常常教育,家长也管的严,可她们就是听不进去,总觉得“认干哥哥、干姐姐”比友谊更重要;电影里的“老大”都用刀或拳头自己去解决问题,找老师、报警都是小角色,当班长、学习尖子还不如“大哥大”威风。这不就是不辨善恶吗?燕子说:“我爱看的是港台电视,描写太保、阿飞的VCD,我最爱看《古惑仔》了……一边是书本说教,一边是情节生动的VCD,你说我喜欢哪个?”

说来说去,青少年犯罪的关键所在又回到了净化社会环境的主题上。就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立千指出:不良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外部原因,净化环境就尤其显得重要,要从外部消除或减少能引起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的不良刺激。不论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还是扫黄打非,其目的都是为了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建立一个法治的社会,这对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长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年龄

●陈辉

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0岁(胎儿)——就有继承权。《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1岁——人生的开始。胎儿娩出母体,即具人格尊严,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权利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10岁——有了选择权。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需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4岁——限制刑事责任年龄。《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6岁——可以就业的年龄。《民法通则》规定:“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这个时候你已达到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18岁——有了选举权。到了这个年龄,就属成年人了。《宪法》、《选举法》规定,18周岁以上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18周岁以上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20岁——女性公民结婚的最低年龄。

22岁——男性公民结婚的最低年龄。

55岁(女)、60岁(男)——退休的年龄。

注:由于字数过多,无法全部列举出来!

请查看以下网站:中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b/5089100.html?from=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