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秩序价值定义
法的价值,是指以人与法律的关系为基础的,能满足人们的需要的受到人重视和期待的法律所具有的功能和属性。法的价值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它一方面表征作为主题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题需要的功能与属性,即法的有用性。法学史上关于法的价值形态的集中起来有人权、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等。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价值就是实行和实现对利益的调整,对人权的保护,对秩序的维护,对自由的保障,对争议的促成,对效率的促进